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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地理位置优越,焦晋、焦郑、焦济和正在修建的济新焦高速公路,以及郑常、新济、博晋等干线公路穿境而过。城内宾馆、学校、商业网点、娱乐设施等一应俱全。

  行政管辖:义沟、大中里倒槐树小中里、南朱营、北朱营罗庄太子庄高庙、王庄、官庄、砖井、前莎庄、后莎庄、葛庄、西关、二街、三街、四街、五街、六街、七街、八街、十街、南关、牛王庙、牛顺庄、高庄、麻庄、南岳村、原马营、酒奉等33个村委会,西关、二街、三街、四街、五街、六街、七街、八街、九街、十街、北关等12个居委会。

  清华镇历史:据河内县志记载:清化是由古葵城演变而来,竹书记载,战国梁惠王元年(公元前370年)有葵城,唐初为太行县治,宋、金、明、清为河内县清化镇。民国16年,沁、博分治后,为博爱县政府驻地。1927年建县时属万易乡三图,1935年以后为第一区,1954年改为清化镇,1958年为城关公社,1973年改为清化公社,1982年改为城关镇,1984年改为清化镇。

 清华镇荣誉:清化镇是一个人多地少以发展工商服务业为主的乡镇,1992年以来获奖情况

  1992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发展农农村集体经济先进单位”。

  1994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发展乡镇企业先进乡镇”。

  1995年被省委、省农牧厅、省农民联合授予“河南省体育先进乡镇”。

  1995年被民政厅授予“扶持优扶对象奔小康工作先进单位

  1995年10月,镇文化站被省文化厅授予“百强文化镇”。

  1995年10月被国家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体制,国家农业部政策体改法规,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农村科技,农民日报社联合授“首届中国乡镇投资环境300佳”。

  1994年,市委、市政府授予“发展乡镇企业百强乡镇”。

  1995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明星乡镇”和乡镇企业联合税收超亿元乡镇。

  2000年被授予“首届中国乡镇投资环境300佳乡镇”,

  2001年被省委、市委授予“六好”乡镇党委,

  2002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先进乡镇”、“乡镇企业发展先进乡镇”等荣誉称号,综合经济实力进入全省乡镇“百强”。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259号) 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省政府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7 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等职责。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中的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部分自2017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二、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核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额传递给地方税务机关,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依法自行申报,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单位职工应缴费额,由地方税务机关委托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费额,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缴费人按照政策规定直接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缴费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申报事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地方税务机关对税收和社会保险费实行税费统征统管。缴费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银行批量扣费等途径和方式,进行多元化缴费。地方税务机关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辅导,为缴费单位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缴费服务。

四、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由省地方税务局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另行制定,并及时告知缴费单位和个人。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2日